金税四期:高频涉税风险及应对
发布时间: 2024.5.13

​随着税务系统的不断升级与发展,金税四期的全面业务及信息共享“云化”打通,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入了税收“强监管”时代。无论是对企业,还是个人而言,都将面临着更为严格的税收监管现状。本文将针对近期的高频涉税风险进行分享。

一、近期热点税务问题

1、企业隐匿收入。实务中,仍有一些企业为了减少应纳税额,利用私户、微信、支付宝等收取款项,或通过将款项计入往来账户不开具发票等方式隐匿收入。金税四期会根据同行收入、成本、利润、上下游企业相关财税数据等进行对比,判断企业是否存在税务问题,且央行也实行了大额现金管理制度,也将严查对公转私、私转私等行为。

2、多列成本费用。税务系统将企业所申报的成本费用数据与同期取得的发票金额进行对比,如差异较大,税局将会严查是否存在虚列工资、多结转成本、发票红冲、预提费用却未取得合规发票等违规行为。

3、虚开发票。税务系统要求企业就取得的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代开的咨询、策划、宣传推广等大额发票进行自查,提交具体的情况说明,并提供付款凭证、合同等证明材料,若企业无法进行合理解释,税务机关将要求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若存在严重的虚开发票行为,将面临承担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4、冒牌的小微企业。企业销售收入逐年递增,但是申报的利润则稳定在“250万至300万”之间,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减按5%征收企业所得税。针对上述情况,税务可能会对其收入、成本进行核查,判断是否存在通过隐匿收入、多列成本等方式控制企业利润,达到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目的。

5、向境外付汇未代扣代缴税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文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实务中,针对向境外支付5万美金(特别是服务贸易)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因此,税局针对向境外支付5万美金以下的企业要求进行自查,是否需要为非居民企业或个人代扣代缴增值税及企业/个人所得税,并提交情况说明。

6、赠送礼品是否代扣代缴个税及视同销售。税务系统将企业取得的商品类发票,如电子产品、珠宝、首饰、包包等具体个人消费属性的产品,与公司申报的财务数据进行对比,特别是库存商品、销售费用等科目,若企业当期购进大量商品、无库存商品,且销售费用金额较大,可能会被质疑存在免费赠送礼品,却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未对增值税进行视同销售。

针对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我们认为若进项已作转出,则无须视同销售;若作视同销售,则进项可抵。但是如果企业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在商品购进时已承担了增值税,且无法进项抵扣,则不应再做视同销售,否则将加重纳税人的负担。

7、特殊领域的个人税负率较低。税务系统针对特殊领域的个人税负率进行核查,如投资领域、文娱领域等主要从业人员,若其个人所得税税负率较低,税务机关将对其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存在通过私户或其他人员账户收款、“阴阳合同”隐匿收入、将个人收入转化为机构收入(尤其是可核定征收的机构)恶意降低税负等违规手段。一旦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则将面临税务检查/稽查。

二、税务合规管理建议

1、做好内部税务风险检测。纳税人和财务人员应及时充分的了解当前严格的监管环境,以及金税四期的强大功能,明确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应定期开展内部的税务风险检测,明确自身的涉税风险,及时改正,必要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为后续税务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

2、积极应对税务稽查/检查,及时纠正错误。在收到税务机关的检查/稽查通知时,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询问,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清单,及时进行税务自查,找到相应的涉税问题,并在税务机关做出决定前,尽快补交税款及滞纳金,避免被稽查后定性为偷税。退一步讲,即使被定性为偷税,也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争取降低补税金额、最轻的行政处罚。如若相关涉税违法行为严重,涉及相关刑事责任,应尽早聘请律师进行法律救济。

3、建立合规的财税管理制度。为加强纳税人的财税合规管理力度,避免因相关涉税事项的违法违规操作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建议建立合规的财税管理制度。聘请专业的财务人员,切勿相信所谓经验丰富的“税务筹划”人员提供的极低税负的税筹方案,规避及防控税务风险,促进公司/个人长期稳定、健康的在行业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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