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19】第31号公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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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税总【2019】第31号公告,以下简称为“31号公告”),清晰了很多进项抵扣实务操作中的模糊边界。本文将针对31号公告内容,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的解读,对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等相关规定进行解析。

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二、关于加计抵减

三、关于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四、关于经营期不足一个纳税期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适用

五、关于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关于运输工具舱位承包和舱位互换业务适用税目

七、关于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

八、关于取消建筑服务简易计税项目备案

九、关于围填海开发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

十、关于限售股买入价的确定

十一、关于保险服务进项税抵扣

十二、关于餐饮服务税目适用

十三、关于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