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税律师解读首个全国性营改增文件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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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武礼斌  撰写
 
2013年5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该文件是2013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立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要求后的首个全国性试点文件。财税[2013]37号文在总结前期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为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依据。明税律师将在本期资讯中为您解读和分析财税[2013]37号文与前期试点文件之间的主要变化及其潜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