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新自查2月2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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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科委、财政局、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文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

一、检查对象
重点对本市2010年以来组织认定、至本通知发布之日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10年以来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介机构进行检查。

二、检查依据
1220号文件及其所列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8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