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收入下滑,研发费用不达标,痛失高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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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A公司为一家软件产品开发公司,于2015年成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7年由于行业不景气,导致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度下滑,由2亿元下降为1.4亿元,研发费用的占比要求由原来的不低于3%的比例提高至不低于4%的比例。虽然A公司在2017年的研发费用满足不低于4%的比例,且当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但在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时,以3年研发费用总额占3年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符合要求,数据如下:
(780+700+590)/(21500+22000+14000)=3.6%。
最终A公司由于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导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失败。对A公司来说,本来销售收入的下滑给公司带来不利的影响,现在又痛失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怎一个惨字了得。

明税观察
实务中,针对A公司发生的情况,有些公司的财务人员会通过调整账务修改财务申报表,增加研发费用的数额,最终使3年的研发费用总额满足法规的要求。但在金税三期后,所有报表的修改痕迹在系统中会有留存,不再直接覆盖原有的信息。若财务人员无正当合理的理由向税务机关解释为何修改财务报告,同样会给公司带来税务风险。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复杂,且周期较长。我们建议公司应提前做好税务规划,确保再次认定时各指标满足要求。特别是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的最后一年要严格把控,提前预测各个指标,若研发费用不足时,应适量加大研发投入,确保数据达标,以便企业可顺利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